| 监督途径 | 严格执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996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9号)、《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执法监督的相关规定,开展内部监督、层级监督、纪检信访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 局办公室接受各类直接和转办的投诉举报。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人民西路4号 联系电话:029-83439878 传真:029-83898292 邮箱:ltqqlb@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救济渠道 | 相对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相对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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