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龙乡人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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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收到该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立即支付你单位所拖欠员工工资。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三个工作日内将改正情况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逾期不执行本指令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31号
联系人:贾俊 程绵绵 联系电话:029-83811685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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