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祥和锐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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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人社监令字〔2025〕233号限期改正指令书。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等劳动用工方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待收到该文书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你单位在临潼区德杰德裕天下项目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限你单位在收到本指令书三个工作日内将改正情况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
逾期不执行本指令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31号
联系人:程绵绵 王莹 联系电话:029-83811685
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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