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书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处罚决定内容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处罚时间 |
| (临)人社监罚字〔2021〕132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132号的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132号的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于处罚。 | 2021/9/29 |
| (临)人社监罚字〔2021〕134号 | 西安润潼置业有限公司 | 西安润潼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134号}的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壹拾万元整 |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 | 西安润潼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拖欠工程款,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1/9/16 |
| (临)人社监罚字〔2021〕126号 | 苏州园林营造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查,苏州园林营造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罚字〔2021〕126号的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两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苏州园林营造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未按照(临)人社监令字〔2021〕126号责令改正决定书报送花名册、考勤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台账,其行为违反了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的规定,应于处罚。 | 2021/09/26 |
| (临)人社监罚字〔2021〕121号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121号的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121号的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于处罚。 | 2021/9/29 |
| (临)人社监罚告字〔2021〕117 | 西安建邦瑞寓家具有限公司 | 经查,你单位 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117号]的要求支付工人工资。 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壹万伍仟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西安建邦瑞寓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1/7/22 |
| 临人社监罚字〔2021〕083 | 陕西兴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经查,陕西兴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1〕083号}的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柒万元整 |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 陕西兴土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1/7/22 |
| (临)人社监罚字〔2019〕041号 | 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 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19〕04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 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查处。 | 2019/8/19 |
| (临)人社监罚字〔2019〕051号 |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 经查,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19〕051号]的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违反了 《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 的规定。 依据《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壹万元整 | 依据《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19/10/21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123号 | 陕西绿特涂料有限公司 | 经查,陕西绿特涂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123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陕西绿特涂料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11/26 |
| (临)人社监罚字〔2019〕043号 | 西安众一食用菌有限公司 | 经查,西安众一食用菌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19〕043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壹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西安众一食用菌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其行为违反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19/8/9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141号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 经查,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14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12/31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006号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经查,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006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陕西德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察。 | 2020/4/1 |
| (临)人社监罚字〔2019〕072 | 西安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经查,西安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19〕072号]的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伍仟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西安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未按照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19/11/11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114号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有派音乐餐吧 | 经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有派音乐餐吧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东路有派音乐餐吧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条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10/14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136号 | 陕西实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经查,你单位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136号}的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贰万元整。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陕西实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按照责令决定改正书进行整改,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0/11/25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011 | 榆林雅和顺劳务有限公司 | 榆林雅和顺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 011-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贰万元整(¥20000.00)。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榆林雅和顺劳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011-1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查处。 | 2020/6/23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197 | 上海合富建筑劳务工程队 | 上海合富建筑劳务工程队: 经查,你单位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197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贰万元整(¥20000.00)。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 上海合富建筑劳务工程队未按照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临)人社监令字〔2020〕197号]的要求进行整改。 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2021/1/12 |
| (临)人社监罚字〔2020〕196 | 上海合富建筑劳务工程队 | 上海合富建筑劳务工程队: 经查,你单位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的规定。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玖万元整。 |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上海合富建筑劳务工程队在中储粮西安库新建储备仓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所招用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其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查处。 | 202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