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何寨美廉综合服务部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吡虫啉。生产日期:2023年9月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该店经营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店在购进上述农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该店无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二、西安市临潼区何寨美廉综合服务部经营的圆海绵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嗪。生产日期:2023年9月5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该店经营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店在购进上述农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该店无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三、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同一便利店经营的大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毒死蜱。生产日期:2023年9月1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该店经营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店在购进上述农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该店无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