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果多品果蔬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该店经营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店在购进上述农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供货商的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该店无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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