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三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所区三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临潼区何寨同一便利店经营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嗪。生产日期:2024年5月14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3日进行现场检查,2024年6月18日对该经营单位法人进行询问。该单位经营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葱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二、西安市临潼区果域果乐园水果店经营的杨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生产日期:2024年5月3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原因是:经初步审查,西安市临潼区果域果乐园水果店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但该店购进上述食用农产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在购进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来源,其无主观过错,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对其不予立案。

三、西安市临潼区大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栎阳分公司经营的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毒死婢。购进日期:2024年5月11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1日立案,该单位经营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尖椒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拟对该超市免予行政处罚。

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