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通知书

临市监撤决字〔2025〕第12号

当事人:西安鼎金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15MA6TX7XK79

登记住所:西安市临潼区桃苑路桃苑西区16号楼一单元二楼西户

法定代表人:王春雷

2025年10月13日,本局接到杜军琦投诉,称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为西安鼎金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5MA6TX7XK79的股东、监事,要求撤销该公司冒名登记事项。经调查,当事人在西安鼎金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5MA6TX7XK79的登记程中存在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且被冒名登记人岳文斌对当事人登记申请及其他授权委托事项非本人真实意愿,系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办理设立登记。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被冒名人提交的撤销登记申请书;

2.被冒名人身份证丢失证明、报案材料等佐证材料;

3.现场核查表;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决定:撤销2015年11月27日核准的西安鼎金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5MA6TX7XK79中杜军琦的股东、监事。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