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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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6号 | 西安市临潼区马额新兴加油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马额新兴加油站 | 91610********171G | 常龙斌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没收其经营的超过保质期“好丽友好多鱼”5盒 2、款壹万元(¥10000.00)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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