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6月23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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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临潼区闵旺鸿商贸店未经许可从食品经营活动 | 西安市临潼区闵旺鸿商贸店 | ****************** | 刘政林 | 2021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西安市临潼区闵旺鸿商贸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1、没收其违法所得肆元捌角(4.80)元; 2、罚款壹万(¥1000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6 月 23日 |


临市监罚字〔202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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