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8月31日

2021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罚字〔2021138

西安市临潼区益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西安市临潼区益康医药有限公司

9161011535****692C

席选

该公司货架上胃康灵胶囊5盒、花红片3盒、麝香痔疮栓3盒超过有效期,属于劣药,该公司销售劣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胃康灵胶囊5盒、花红片3盒、麝香痔疮栓3盒;2、没收其违法所得壹元伍角(¥1.50元);3、罚款贰万(¥20000.00)元。

主动履行,期限: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