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 1 | 临市监罚字〔2021〕61号 | 西安市临潼区大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大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916101155922264677 | 张亚奇 | 2020年11月3日,我局按照西安市临潼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西安市临潼区大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芹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2020年12月7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该芹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罚:1、免于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2021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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