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罚字〔2021〕135号 |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浩欣水盆羊肉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浩欣水盆羊肉馆 | 92610*********P582 | 刘洋洋 | 2021年8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新丰浩欣水盆羊肉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水盆羊肉馆收银台旁的冷藏柜和货柜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勇闯天涯雪花啤酒101瓶,且无法提供其供货商资质、合格证明文件及供货票据等资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其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勇闯天涯雪花啤酒101瓶;罚款壹万伍仟(¥15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8月31日 |
2 | 临市监罚字〔2021〕136号 | 西安市临潼区李坤餐饮餐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李坤餐饮餐厅 | 9261**********BG9Y | 李堃 | 2021年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李坤餐饮餐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操作间货架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海天老抽王2桶,料碗调制操作台摆放海天蒸鱼豉油1桶,且无法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其使用的海天老抽王2桶(分别剩余4L、4.4L)、海天蒸鱼豉油1桶(剩余0.38kg);没收其违法所得壹佰(¥100.00)元;罚款壹万玖仟玖佰(¥199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8月31日 |
3 | 临市监罚字〔2021〕140号 | 西安市临潼区唐宫坊御品轩蛋糕店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唐宫坊御品轩蛋糕店 | 9261**********FA50 | 王彪 | 2021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唐宫坊御品轩蛋糕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面包操作间放置的甜甜圈15个,魔法棒14个,布里奥11个生产日期为20210730,但其盛装托盘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073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其生产经营的“甜甜圈”15个、“魔法棒”14个、“布里奥”11个;罚款贰万(¥20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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