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 1 | 临市监罚字〔2021〕20号 | 西安犊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犊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 91610115MA6X1J4W2K | 李小盟 | 我局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辖区西安犊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神犊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 2020年11月03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查,经检验纯净水电导率项目不符合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玖元陆角(69.6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主动履行。 | 2021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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