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 1 | 临市监罚字〔2021〕62号 | 西安榆钱香饮食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榆钱香饮食有限公司 | 91610115311084598G | 冯永伟 | 我局于2021年3月1日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辖区西安榆钱香饮食有限公司自制的[干煸花生米,加工日期:2021年1月29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查,经检干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元(150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主动履行。 | 2021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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