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6月10日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6月10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罚字〔202198

西安市临潼区北口商贸店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拒不改正

西安市临潼区北口商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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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菊侠

2021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北口商贸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货架上青岛啤酒(生产厂家: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1月19日)、东古味极鲜特级酿造酱油(生产厂家: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06月14日),该店不能出示其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等相关资料,执法人员现场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给予警告,责令其2021年4月25日前整改到位。2021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复查该店进货查验义务落实情况时,该店不能提供销售的金典纯牛奶(生产厂家: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年03月17日)、既食燕麦片(生产厂家;河北康希燕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0年09月17日)的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等资料。2021年4月 28日,我局予以立案,并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6.10

2

临市监罚字〔2021〕96号

西安市临潼区仁宗寻味居私房菜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西安市临潼区仁宗寻味居私房菜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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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新丰

2021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仁宗寻味居私房菜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操作间放置的腐竹1袋,已开封,外包装显示保质期18个月,生产厂家为许昌市魏都区康名苑豆制品,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见袋内合格证,外包装显示营养成份等标签信息,查看合格证上未见生产日期。负责人现场出示供货资质和供货票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陕西规范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1、没收违法使用的腐竹(5斤)

2、没收违法所得50元

3、罚款伍仟(¥5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