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9月10日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9月10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罚字〔2021〕144号

西安市临潼区行者办鑫凯全都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西安市临潼区行者办鑫凯全都超市

9261**********571D

陈鑫鑫

2021年05月11日,我局组织对西安市临潼区行者办鑫凯全都超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后经抽样检验,该经营单位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1、警

2、没收违法告;所得贰拾元柒角(¥20.70)元;

3、罚款壹万(10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