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5月11日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5月11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罚字〔202182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微笑小餐馆未按规定贮存散装食品拒不改正

西安市临潼区代王微笑小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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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微波

2021年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代王微笑小餐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餐馆在散装食品贮存位置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且拒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1、罚款壹万(¥10000.00)元

2、责令其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业2日;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