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1〕176号 | 赵士培涉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 赵士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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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士培
| 2021年9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管所斜对面的西安市临潼区蒙正幼儿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涉嫌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规定。1、没收其从事餐饮服务的锅、铲各1个;放调料用的碗8个;放食材用的盆4个;2、没收其非法所得(380.00)元;3、罚款伍万(5000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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