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1} 175号

 

 西安市临潼区聚缘砂锅小吃餐饮店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活动

西安市临潼区聚缘砂锅小吃餐饮店

 

9261**********DJ4Q

 

 姬西安

 

2021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聚缘砂锅小吃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活动,其涉嫌未取得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活动行为。

依据《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规定,1.没收其违法所得壹佰(¥100.00)元;2、没收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灶台1个,打饼炉子 1个,砂锅 10个;3、罚款贰仟(¥2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