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1〕202号


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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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勇

2021年1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报告(No:SP21097340),报告显示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自制油炸花生米不合格,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违法所得贰佰(¥200.00)元;2、罚款壹万(¥1000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