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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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 | ************** | 李二勇 | 2021年11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报告(No:SP21097340),报告显示西安市临潼区鑫旺鸿运猪蹄店自制油炸花生米不合格,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违法所得贰佰(¥200.00)元;2、罚款壹万(¥10000.00)元。 |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11月18日 |


临市监处罚〔2021〕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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