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西安市临潼区金礼姐石磨肠粉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11.18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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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市监处罚〔2021〕203号


西安市临潼区金礼姐石磨肠粉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西安市临潼区金礼姐石磨肠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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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嘎子

2021年10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金礼姐石磨肠粉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涉嫌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违法所得叁佰(¥300.00)元;2、罚款伍仟(¥5000.00)元。


主动履行(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