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罚字〔2021〕27号 | 西安市临潼区同心医药有限公司油槐分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案 | 西安市临潼区同心医药有限公司油槐分店 | 91610115********** | 王宏玲 | 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同心医药有限公司油槐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罚款壹仟(¥1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2月7日 |
2 | 临市监罚字〔2021〕28号 | 陕西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油槐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案 | 陕西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油槐店 | 91610115********** | 赵玉洁 | 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陕西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油槐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罚款壹仟(¥1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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