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1〕 196号 | 西安市临潼区何寨骊龙纯净水厂 生产经营不合格纯净水案 | 西安市临潼区何寨骊龙纯净水厂 | 9261************8GXT | 周远 | 生产经营不合格纯净水 | 1.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元陆角(40.6元);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 | 主动履行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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