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1〕221号 | 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宏阳物美超市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宏阳物美超市 | 9261*********481W | 钱炜 | 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宏阳物美超市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拒不改正。 | 1、罚款壹万(¥100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 主动履行 15日 | 202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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