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1〕219号 | 斜口街道高沟村卫生室经营劣药案 | 斜口街道高沟村卫生室 | PDY7***********6001 | 薛婷婷 | 2021年10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斜口街道高沟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过期的酚氨加敏片(数量1瓶)、盐酸多塞平片(数量1瓶)、利巴韦林注射液(数量9支),没收违法所得0.35元,罚款3万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11月18日 |
2 | 临市监处罚〔2021〕224号 | 西安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临潼白庙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案 | 西安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临潼白庙店 | 9161***********5X2X | 王伟 | 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临潼白庙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罚款壹仟(¥1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11月24日 |
3 | 临市监处罚〔2021〕226号 | 西安尚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 | 西安尚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61********3A76 | 任科 | 2021年1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尚贝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没收其使用的美益汀玻璃离子水门汀粘结I型液剂1盒(已开封剩余6g),罚款肆仟(¥4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1年11月26日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