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1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罚字〔2021〕207号

西安市临潼区英正福客隆超市绣岭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西安市临潼区英正福客隆超市绣岭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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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选政

2021年10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平台转办举报单称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其货架上发现过期预包装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其销售的过期双汇特嫩靠火腿4根;没收其违法所得拾叁元伍角(¥13.5)元;罚款壹万(¥10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11月19日

2

临市监罚字〔2021〕206号

西安市临潼区全都广场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西安市临潼区全都广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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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直勇

2021年10月19日西安市临潼区全都广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百合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贰佰陆拾元(¥260)元;罚款壹万(¥10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