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特种设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11.1

2021年特种设备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临市监处罚(2021)182号

陕西金东成套电气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案

陕西金东成套电气有限公司新丰分公司

91610115MA6X1B4Q1R

许勇萍

使用未经首次检验的叉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第三项:罚款壹万元

主动履行

2021-11-1


临市监处罚(2021)184号

陕西威仕丹建材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案

陕西威仕丹建材有限公司

91610115MA6UR7ET82

杨先振

使用未经首次检验的叉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第三项:罚款壹万元

主动履行

2021-11-1


临市监处罚(2021)186号

陕西蓝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案

陕西蓝天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91610133MA6UT3A99R

赵关军

使用未经首次检验的叉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第三项:罚款壹万元

主动履行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