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罚字〔2021〕228号 | 西安雨露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停止销售处方药案 | 西安雨露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9161***********Q84Y | 宋玉 | 2021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雨露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逾期未改正行为。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壹仟(¥1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也可扫描《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二维码方式直接交款。) | 2021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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