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3.1)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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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亚宁干鲜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亚宁干鲜菜超市 | ******************** | 王百利 | 2022年1月11日,我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西安市临潼区西泉亚宁干鲜菜超市售卖过期食品。2022年1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西泉亚宁干鲜菜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在其柜台发现有:粒利多®玫瑰面包(玫瑰栗子味)3包,生产日期为:20210701,保质期:180天;粒利多®乐8面包(红豆味)7包,生产日期:20210701,保质期6个月。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如下:1、没收其销售的粒利多®玫瑰面包(玫瑰栗子味)、粒利多®乐8面包(红豆味)500克; 2、没收其违法所得肆(¥4.00)元; 3、罚款壹万(¥10000.00)元。 | 主动履行 | 2022年3月1日 |


临市监不罚〔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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