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28号 | 西安工程大学校医院临潼校区卫生所使用超过保质期医疗器械案 | 西安工程大学校医院临潼校区卫生所 | PDY6********3001 | 刘蔓茹 | 2021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工程大学校医院临潼校区卫生所进行检查时,在该卫生所检验室发现正在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稳豪血糖试纸、施莱一次性使用采血针若干。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使用的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36支、稳豪血糖试纸1盒(25片)、施莱 一次性使用采血针1盒(9支);2、罚款贰万(¥20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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