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52号 | 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 | 91610112******4975 | 林秉善 | 2021年10月2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LLB00508023C),报告显示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腰果(规格:86克/袋,生产日期:2021年08月10日)结论为“经检验,酸价(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 10月 29 日,我局予以立案。2021年5月21日,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葵花籽(规格:190克/袋)上述葵花籽经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No:CTT21090515813、No:CTT21090515813R1),结论均为“经检验,酸价(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1、没收其违法所得柒佰贰拾伍(¥725.00)元; 2、罚款捌万伍仟(¥8500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4月26日 |
2 | 临市监处罚〔2022〕53号 | 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 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 | 91610112******4975 | 林秉善 | 2021年11月22日,我局接投诉依法对西安月中仙食品有限公司核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单晶冰糖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QB/T1173已过期。 | 1、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陆佰(¥3600.00)元; 2、罚款伍仟(¥500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 2022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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