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2年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2)96号

西安市临潼区便民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西安市临潼区便民药业有限公司

9161********702B

杨金利

2022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安市临潼区便民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的药品柜台上摆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广藿香广藿香1袋(790克)、夏枯草1袋(120克)、泽兰1袋(900克);2、没收其违法所得拾壹元贰角(¥11.20);3、罚款叁万(¥30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2年6月29日

2

临市监处罚(2022)95号

铁炉街道斜韩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铁炉街道斜韩村卫生室

PDY7********6001

韩兆峰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铁炉街道斜韩村卫生室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涉嫌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及购进药品时未查验药品产品检测报告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其违法所得贰元柒角(¥2.70); 3、没收其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立威优胜美特头孢克肟片3片、盐酸左氧氟沙星片1盒、胶体果胶铋胶囊18片、龙胆碳酸氢钠片1瓶;4、罚款贰万(¥20000.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2年6月29日

3

临市监处罚(2022)92号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社区服务中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社区服务中心

PDY6********1001

邢姚峰

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骊山新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服务中心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小针刀1个,玻璃离子体水门汀(液)1瓶(已打开,剩余5ml),聚羧酸锌水门汀(液、粉)1盒(已打开,剩余液8ml、粉5g);2、罚款贰万(¥20000. 00)元。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2年6月29日

4

临市监处罚(2022)93号

西安市临潼区云露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案

西安市临潼区云露大药房有限公司

9161********592M

郑东群

2022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安市临潼区云露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未取得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九条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其违法所得玖佰玖拾肆(¥994.00)元;3、没收其经营的龙康鑫注射器(批号:20210506)300支、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批号:20220420)75支。4、罚款壹万(¥10000.00)元 。

主动履行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