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月13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2】158号 | 西安市临潼区铁炉清雅斋牛羊肉泡馍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 马霞 | 92610115MA6UKDFH4U | 马霞 | 2022年6月27日,该泡馍馆对啤酒杯、汤碗清洗干净后,用消毒柜进行消毒,数量为啤酒杯、汤碗20套,当天使用完毕。上述啤酒杯、汤碗经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No:SP22064671 No:SP22064672),检验意见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西安市临潼区铁炉清雅斋牛羊肉泡馍馆使用上述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检验”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本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 2022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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