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1 | 临市监处罚〔2023〕88号 |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客都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西泉街办客都生活超市 | 92610115MA******4Q | 张卫 | 经营的三辉麦风法式早餐包超过保质期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其违法所得较少,属于《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减轻处罚:1、没收其违法所得肆拾元伍角整(¥40.50)元;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 主动履行 | 2023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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