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西安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全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现将我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0年度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西安市临潼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常务会议学法4次,内容包括《政府投资条例》《全面提升土地利用管理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执法能力,规范行政应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区级各部门、单位,各街道也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用法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管委会及下属集团公司已投入40万元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财政局重视法治财政建设,把法治财政建设纳入地方财政建设总体规划。临潼开发区管委会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开发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实现了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有机融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部室全力抓的工作格局,落实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规范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认真开展对区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重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没有发现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情况。
(三)坚持依法民主决策,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家组,基本实现全区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项目、重要法律文书、有关行政事务、国有企业活动、诉讼、调解或仲裁等各方面工作的法律专业优势。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聘请5名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并组建了由10名专业律师及专家学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为管委会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合法性审查,为企业群众答疑解惑。2019年共组织法治讲座12次,审查合同30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书30份,出具律师函33份,参与项目谈判40余次。实现了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不断规范。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职责编制“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书”、“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开展审核、申领和换发工作。区级14个部门,1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通过“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及时调整完善我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委托组织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情况。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保障我区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实施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现未经授权和委托、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
(五)依法办理行政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应诉程序。2019年,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已办结19件。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决定维持。无确认违法或撤销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件。加强与市法制办、西铁中院、临潼区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实现行政政策与司法解释信息共享,切实发挥行政司法监督作用,共同调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适用、行政争议等问题,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抽查事项清单8类31项,修订为25类69项。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232批次,检查1374户。简化办事程序,精简项目手续办理前置要件,取消审批事项10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网通办”,集中划转了17个部门的23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区政务服务中心已进驻23个部门的503项事项(235项行政审批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和265项税务服务事项),初步实现“只进一扇门”。11月以来,我区已有693个事项在西安“一网通办”总门户上线,网上可办率达到70%,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上一张网”。设置了“工建综窗”和“综合窗口”,分别受理新申报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无专网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速实现“最多跑一次”的郑重承诺。
(七)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学第一课”“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扫黑除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扫黄打非、非法集资等主题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潜力不断增强。12月4日上午,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在大唐华清城广场成功举办了临潼区“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参与单位38家,参与群众1000余人次,组装宣传车辆15辆,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8种、2万余份(册),展出各类法治展板310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临潼电视台作了新闻直播,相关内容已发送至市局邮箱。临潼现代工业组团管委会围绕五星级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邀请普法讲师团进驻辖区企业,开展《建筑法》《合同法》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审查经济合同,为企业依法经营当好参谋。2019年,累计走访企业30余家,接访咨询2300余人次,受到了企业的肯定,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临潼法治政府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区委、区政府在全区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9〕145号文件,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实施办法》纳入常委会、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培训,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区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街办、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配备亟待加强。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四、2020年工作安排
按照《纲要》要求和省、市《实施方案》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实施《临潼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政同责,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逐项推进落实,下大力气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规范法律顾问聘任使用制度,推进实现全区党群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扩大审查范围、加大审查力度,确保行政决策的依法、科学、规范。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临潼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开展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畅通公开渠道,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机制。
(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公开听证审理,切实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建立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规范区级部门、单位代区政府参加行政应诉工作的有关程序,加强案情通报和典型案例分析,不断提高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抓好执法依据梳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执法委托监管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指导,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理顺行政执法关系,健全执法管理和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坚持每年对全区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配备、证件办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案件评查和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劳动人事、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和救济救助机制,不断增强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七)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以区级中层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为重点,突出贯彻落实《纲要》、行政复议应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定期举办培训讲座,严格考核奖惩,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在法律框架下预防风险、促进发展、依法履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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