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及《十四运会临潼区执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闭会期间临潼区执委会后续工作方案>的通知》(全运临执委办发〔2021〕27号),区审计局对十四运会临潼区执委会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经费类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十四运西安市执委会办公室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顺利推进临潼区十四运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临潼区第十四届全运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西安市临潼区执行委员会(简称十四运会临潼区执委会)。该机构为临时协调机构,未单独开设财务账户,所发生的有关经费均通过各单位零余额账户核算。
审计结果表明,十四运会临潼区执委会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在节俭办会的原则上,基本能够按照确定的项目、标准和用途开支,执行国家有关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补助8,500元。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购入固定资产费用化,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资金111,206元。
4.固定资产未办理权属登记,涉及资金1,398,62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固定资产未办理权属登记的问题,移送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理,防止固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完成了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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