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陕西绿金蓓蕾科工贸有限公司 | 91610000071257989A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 陕西绿金蓓蕾科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贰万元。 | 2 | 0 | 2023/03/28 | 202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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