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刘* | 610115********7794 | 违反了《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依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刘*在渭河临潼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采砂,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罚款贰仟元。 | 0.2 | 0 | 2023/04/4 | 202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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