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岳*刚 | 610115********0512 | 违反了《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依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三十六条第一款 | 岳*刚在临潼五里河黑嘴沟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倾倒垃圾,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清理所倾倒垃圾;3、罚款叁仟元。 | 0.3 | 0 | 2023/04/12 | 2024/04/12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