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统计局

西安市临潼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统计法律法规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为推动临潼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效履行依法治统职责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学习教育,采取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体干部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二)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抓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指导协调,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推进区委、区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聚焦行使职权,严格记录报告。区统计局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作为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记录报告制度》核心要义和重要内容,确保《记录报告制度》在我区落实到位。

二、注重多措并举,扎实推动执法工作落实

(一)狠抓统计执法工作。2024年,区统计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组建执法小组,对抽中的“五上”企业开展了数据质量检查,从执法实操培训到文书制作等各环节都严格把控,逐一入企实地检查,对检查指标的数据来源进行逐一核对,不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类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等方面逐项对照开展排查,采取案卷自查、学习对照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与省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新录用1名法律专业并取得法律资格证的公务员充实到局法规科,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统计执法力量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区统计局拥有统计执法证件的人员6人,占全局总人数的35%。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一)加大集中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五经普集中宣传、“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为宣传节点,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活动。线下在人流密集地区、大型社区设点开展集中宣传,现场发放《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资料;线上利用“临潼统计”微信公众号、各专业微信群等多点多频次宣传新统计法相关内容,有效提高依法统计普法覆盖面。

(二)加强日常学法用法结合。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全局会及各专业业务培训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以年、定报会为契机,安排“法制+专业”培训,全年组织召开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议20多场,培训统计人员700多人。坚持“执法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利用日常统计核查、“双随机”抽查及新增企业入库等时机,抓好基层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教育,使法制宣讲内容入脑入心,进一步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防线。

(三)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2024年,先后2次在区委党校讲授专题统计法知识,以“坚持依法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讲”等为主题,为各级各部门干部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授课,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案例汇编》等资料200余份,百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为常态化增强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奠定了基础。

四、严格落实制度,切实规范统计执法流程

(一)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建立并公示抽查事项清单、被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抽查主体、法律依据等,做到事前公开;在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佩戴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做到事中公开;及时将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事后公开。

(二)严格执行全程记录制度。对统计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真实准确填写《现场执法检查笔录》,做好被检查人员询问笔录,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利用全干会等学习机会,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把审核范围、严格审核程序,加强对重大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统计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保障执法流程规范。认真组织学习《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执法检查规范》《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等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参加省、市、区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充分借鉴各级良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实效。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员法治意识。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借助多渠道宣传平台,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作为普法宣传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守法意识。加强入企现场业务指导和宣法普法,增强调查对象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构建良好统计诚信体系,在全区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