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西安临潼优米口腔门诊部 | 91610115MACHN1E52J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 | 2023年09月26日,西安市临潼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医政监督一科检查西安临潼优米口腔门诊部,现场检查发现该门诊部1、治疗室内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2、灭菌后的口腔器械外包装上标识不全,只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 | 0.3 | 0 | 2023/10/30 | 202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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