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西安市临潼区兔博士晓春口腔门诊部(小白兔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西安临潼兔博士晓春口腔门诊部) | 91610115MABXUHLD7F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该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卫生技术人员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 1 | 0.0 | 2023/12/12 | 2026/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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