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临潼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九)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身份证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

截止期

马*华

610123********3290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未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代王街道山任村卫生室乡医马新华对2024年3月19日、3月23日就诊患者晏某某未填写门诊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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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202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