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王XX | 610123XXXXXXXX0016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36.15。 | 王XX对陈某等5名患者通过按揉理筋、外用贴敷药物的方法给予对症治疗,开展治疗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8日。该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王XX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违法所得共计17940元。 | 7.276 | 1.794 | 2026/1/4 | 20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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