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临潼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

截止期

宋XX

411481XXXXXXXX619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36.15。

西安市临潼区宋XX正骨推拿理疗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宋XX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在该场所为投诉人母亲和另一名顾客施行针灸行为,收取投诉人母亲1000元费用,于2025年11月17日原路退还,另一名顾客未收取费用,最终本案不予没收违法所得。

2.000

0.000

2026/2/3

20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