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交口街道念杨村双北组卫生室 | /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该卫生室注射室操作台上有两支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室未及时销毁; 预检分诊无人值守,预检分诊处无中高风险地区通报表; 注射室医疗废物专用容器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医用输液贴外包装袋、输液器外包装袋); 未见到物表消毒记录;未见到该卫生室的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022年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有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7日两日的交接记录,未见到其他日期的交接记录。 | 0.5 | 0.0 | 2022/05/25 | 2023/05/25 |




陕公网安备 610115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