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临潼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九)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

截止期

新丰街道鸿门村后堡组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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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该卫生室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该卫生室的预检分诊设置在外面的隔离室内,无物表消毒工作,无高中风险地区通报表;在本医疗卫生机构内的非贮存地点堆放感染性医疗废物6公斤;购进德新康牌碘伏消毒液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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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9

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