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 截止期 |
行者街道北庄村卫生室 | 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行者街道北庄村卫生室1、未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2、购进德新康牌碘伏消毒液未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合并处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0.2 | 0.0 | 2022/08/31 |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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