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卫生健康局

临潼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十)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罚款金额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

截止期

叶凡(西安临潼格尔美口腔诊所)

91610115MABQUNU32L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参照《陕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基准.

该诊所医师叶凡个人医学资质为“执业助理医师”,主要执业机构为“西安未央格尔美口腔门诊部”,医师叶凡独立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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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8

2022/12/26

2023/12/26